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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长征过黔东南成功践行党的民族政策 2021年02月10日

□ 姜秀波

黔东南是一块红色的土地,英雄的土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曾四次转战黔东南,开展了波澜壮阔、荡气回肠的革命斗争。

众所周知,因历代统治者的横征暴敛和层层盘剥,以及落后的生产力和艰苦的自然条件等制约,历史上的黔东南地瘠民贫,少数民族群众生存状态极其恶劣。加之国民党地方政府长期对红军的“妖魔化”宣传,使红军在黔东南苗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革命活动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中央红军正确、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变被动为主动,不仅获得了难得的休整机遇,顺利通过了少数民族地区,还在黔东南这块热土上播撒了革命火种,壮大了革命队伍。

实践证明,党的民族政策、“兄弟一家亲”民族工作实践在黔东南取得成功,为建立黔东南今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中央红军在黔东南境内和针对黔东南地区所发出的电文、发布的文告、书写的标语,以及针对少数民族的帮助救济来看,中国共产党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进行了一次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政策的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尝试,从中可窥及党的民族政策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的轨迹。

深得人心

1934年11月,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瑶、苗民族工作的原则指示》,号召全军“在一切工作中,必须不疲倦地做好民族工作”。

此后,总政治部又给各军团政委、政治部下达了《关于争取少数民族的指示》:“野战军今后的机动和战斗,都密切地关系着争取少数民族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对于实现我们的战略任务有决定意义,因此各军团政治部,必须立即把这个问题提到最重要的地位”。

从这两份文件中不难看出,民族工作在当时全军政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黔东南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从1930年到1936年,红军足迹踏遍了大半个黔东南。

1930年,红七军曾转战从江、榕江、黎平三县;1934年秋冬之际,红六军团西征先后经过黎平、锦屏、天柱、剑河、三穗、台江、施秉、黄平、镇远、岑巩十县;1934年12月,中央红军长征进入黔东南,中国共产党在黎平召开了政治局会议;1936年1月,红二方面军长征经过岑巩县。

1934年11月29日,中央红军进入黔东南前,红星政治部即发布了《关于对苗瑶民的口号》,共十三条。提出“实行民族平等,在经济上政治上苗人与汉人有同样的权利”“反对苗、汉民族的对立”,指出“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财富者都是汉族工农与苗族共同的敌人”“红军是推翻国民党军阀统治的唯一武装力量”“只有苗族与汉族的工农一体,同心打倒共同的敌人,苗族才能得到彻底的解放”,号召“苗族与汉族的工农起来,共同扫平国民党军阀的统治”。

中国工农红军转战黔东南期间,还在黔东南留下了大量的标语。1985年,黔东南州各县党史部门搜集到遗存的近140条,其中直接注明针对少数民族的标语就有十多条。

在锦屏县,留有署名“红政宣”的两条:“政治上、经济上,苗人、侗人与汉人有同样的权利!”“苗人下山来,与汉族人民共同打倒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

在台江县平兆场,留有四条:“反对王家烈、犹国材对苗人的一切苛捐杂税!”“打倒压迫苗民的国民党军阀王家烈!”“苗民们不穿破衣服,到财主家穿新衣服去!”“红军是推翻国民党军阀统治的唯一武装力量,欢迎苗族兄弟加入红军!”

在台江、施秉、黄平三县,还留有四条:“红军是苗瑶的军队!”“援助少数民族!”“联合苗民,打倒(下缺)”“只有苏维埃才能解除苗族痛苦!”

在红军的大力宣传下,黔东南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纷纷消除了对党和红军的疑虑与戒心。

从这些可考的、直接面向黔东南少数民族的文件、口号、标语,可看出,红军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黔东南已高举并坚决贯彻执行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等主张,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前途指明了方向。

党的民族政策,深得人心,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致拥护和爱戴。

开花结果

在具体践行中,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黔东南少数民族的现状相结合。

中央红军进入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后,高度重视并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

进入黎平洪州前,朱德同志向警卫团作民族政策报告:“我们就要跨进贵州了。贵州的老百姓多数是少数民族。……到了少数民族地区,更要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要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团结少数民族,共同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和反动军队”。

1934年12月24日,在剑河,红军总政治部代主任李富春向各军团政治部主任发布了《关于注意与苗民关系,加强纪律检查的指示》。明确提出“最近我军经过之地,地瘠民贫,苗民甚多,各部队应向战士详细解释,严格督促”,规定“不打苗民土豪,不杀苗民有信仰的甲长、乡长”“土豪牛要发给群众,严厉处罚乱杀牛者”“克服一切侵犯群众、脱离群众的行为”。

自入黔后,中国共产党已充分了解和体恤少数民族特别是苗族同胞所遭受的悲苦命运。除了纪律严明,秋毫不犯,尊重和团结少数民族之外,红军还在黔东南地区针对少数民族开展了政治帮助和群众性、赠与性、补偿性救济。

宣传红军政策和革命真理,引导苗侗人民投身革命,把苗侗同胞反抗压迫的传统与现代革命真理融合起来,是当时党在黔东南民族工作的核心。在黔东南,红军通过召开各种“打富济贫”大会,宣讲革命道理,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亲自参与打土豪、分土地财物的斗争,在政治上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走上革命道路。

政治帮助与物资救济有机结合,互相促进。

红军经常在人口相对集中且地主土豪较多的城镇,组织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打富济贫”救济活动,把地主土豪的财物分配给群众。在黎平、镇远等地,有部分苗侗群众最多的分到粮食达400斤,还有猪肉、衣被、毛巾等,解决了缺衣少食的困难。据《红军过岑巩》一书记载:在黎平,红军打开县政府的粮仓,“把谷子分给群众,家家户户都分到了谷子,个个欢天喜地。”

赠与,是物质救济的另一种方式。中央红军在黎平时,总政治部就号召广大干部战士每人备一件“礼物”送给苗家人。尽管广大红军指战员着破衣、穿草鞋,食不果腹,依然克服自身给养困难,尽己所能,把节省下来的粮食、盐巴、衣物等赠给行军沿途的穷苦老百姓。

有文献记载,在剑河的一个村寨里,毛泽东同志看到一个老妈妈因冻饿倒卧在路旁,当即把穿在身上的毛衣脱下来,又取出被单一条、干粮袋两条一并送给她。在一个叫黄奈的寨子里,张云逸同志看到一苗家人包括妇女、孩子没穿衣服,围在火塘边取暖,当即把仅有的一套衣服送给他们。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此外,红军对沿途损坏、使用群众财物都照价补偿,补偿标准往往高出财物价值两倍以上或数倍。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救济。

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

通过亲身参与、感同身受,黔东南少数民族同胞第一次获得了在平等基础上真正的民族自尊,找到了革命这条摆脱贫苦的唯一出路。

在党的民族政策温暖下,黔东南各族人民争相为红军筹集粮食物资,照顾伤员,当向导、翻译,帮助修路、架桥、造船,配合红军作战。

据原红三军团政委杨尚昆同志回忆:“黄平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我们向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兄弟民族的风俗习惯,不经寨主同意不进寨,不得房主同意不进屋,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同时向他们宣传革命道理和红军宗旨,获得少数民族的支持。他们给红军当向导,筹运粮食,运送伤员。许多青年人还踊跃参军。”

据不完全统计,在黔东南,至少有620多名苗侗等民族青年参加了中央红军。在黎平,1934年12 月15 日至17 日三天,仅红一军团第一师第三团就有79名青年参军。在剑河,仅1934年12月21日一天之内,就有168名苗族青年报名加入了革命队伍。

党的民族政策在黔东南苗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激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伟大的实践

中国共产党、中央工农红军和少数民族群众鱼水情深。

在震撼寰宇的二万五千里的长征中,中国工农红军顺利经过了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四川、甘肃等十几个省区的少数民族居住区,与彝族、苗族、瑶族、壮族、布依族、土家族、侗族、纳西族、白族、藏族、羌族、回族、维族、蒙古族等等少数民族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促进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和发展,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党对少数民族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红军所到之处,遍开“民族花”。为长征中党领导下的军队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谱写了党对少数民族工作的新篇章,开创了党的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可以说,长征的胜利,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胜利。

黔东南地区只是其中一个缩影。

先有中央红军在黔东南“兄弟一家亲”的民族工作实践,后有四川大凉山的“彝海结盟”民族工作经典范例。从某种角度而言,党的民族政策在黔东南的成功经验,奠定了其在党的民族政策形成和完善过程中的地位。

红军长征途中,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原则立场和根本政策,是基石也是主线。通过党的民族政策感召和践行,在中国革命的艰难时刻,黔东南成为红军休养生息、发展壮大的重要地域之一。特别是在黔东南召开的黎平会议,使中央红军开始从被动转向主动,为伟大历史转折的遵义会议的召开奠定了基础。

党的民族政策在黔东南的成功尝试,打破了长期以来统治阶级造成的民族隔阂,推动了黔东南地区民族革命运动的发展,使黔东南少数民族人民从此走上了崭新的征程。

八十多年前血与火的考验,红军与黔东南苗侗等少数民族同胞结下了传颂至今的深厚情谊,亦书写了数不胜数的红色史话。

红军与穷苦百姓是兄弟,红军与苗侗兄弟是一家人。

这是一次伟大的尝试!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芒从此普照苗乡侗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绽放出了今天瑰丽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之花!

红军长征途中,党在黔东南地区实施民族政策的成功经验,在今天以及今后民族工作中依然具有一定的启迪和借鉴意义。

(作者系黔东南州科学决策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