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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2024年03月20日

□ 彭德乔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体现了我们党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旗帜鲜明反对特权的一贯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深刻内涵,警惕掌权用权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决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对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识

权力,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及个人所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责的支配力量,表现为领导者所具有的一定职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观是关于国家和社会权力的根本观点。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需要解决好“权力来源于谁、权力归谁所有、权力为谁所用”的问题。

(一)解决好权力来源于谁的问题。对于权力来源的看法,归纳起来有两种意见:一种为天命论,即君权神授,另一种是主权在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是代表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在全国执掌政权,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认识到权力来源于谁,就对谁负责,这是权力观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确有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有的认为权力来源于个人努力、个人奋斗”“如果奉行这样的权力观,不可能不出问题、不犯错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要“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只有坚持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才能端正权力对谁负责,在大是大非面前挺直腰杆、站稳立场。

(二)解决好权力归谁所有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取得和实现的,都是属于人民的。”权力姓“公”不姓“私”,绝对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更不是个人牟利的手段。领导干部如果不能认识到这一点,就会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个人私有资源,滋生特权思想、特权行为,进而自我膨胀、为所欲为,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党的十八大提出“决不允许搞特权”,党的十九大重申“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更是增写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内容,都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彰显了党的自我革命精神。

(三)解决好权力为谁所用的问题。对于如何用权的看法,指明了权力的最终归宿。纵观历史,在剥削阶级看来,权力既然是私有财产,自然而然地要用它来为自己服务,为本阶级成员谋取最大的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所有党员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绝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政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的宗旨,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共产党人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公开宣布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真正解决好思想根源问题,才能守护好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为指导,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谋,才能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

二、防止权力观出现偏差

权力具有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权力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如果权力观出现偏差,权力的行使就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使权力成为谋私的工具。这虽是极个别现象,但贻害无穷,必须坚决杜绝。

(一)防止利用职权奢侈浪费。有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追求个人享受的“资本”,热衷于讲排场、比阔气,过“好日子”,有的虚张声势大手大脚花钱,有的巧立名目把公共资源专供个人享用,带坏了风气,损害了人民利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应当保持艰苦奋斗,避免滥用职权奢侈浪费。

(二)防止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有的领导干部把部门、行业和单位的职权及特殊工作条件,当作自己的稀有“资源”,侵占国家和群众的利益;有的把岗位应尽职责变为有偿服务,乱收费、乱罚款和搞各项名目的摊派;有的搞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应当注重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防止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极少数领导干部权力观极度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他们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卖官鬻爵的交易筹码,有的贪赃枉法大肆攫取非法利益,最终堕落为腐败分子,最终坠入违法违纪的深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恪守清正廉洁底线。

(四)防止利用职权专断独行。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掌握了权力就掌握了真理,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置民主集中制及有关决策的程序规定于脑后,在工作中听不进任何不同意见,对提反对意见的人打击报复,结果屡屡导致决策和工作失误,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极大损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严格民主集中制,促进党内民主健康有序发展。

(五)防止在其位不谋其政。现实工作中,个别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淡薄,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有的在其职不知其责,干表面活,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有的逃避责任,工作中不愿担当,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不敢抓,敷衍推脱,躲事怕事;有的背离责任,在工作中不讲是非、推诿扯皮,导致失职渎职问题发生,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重大损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严格敢于担当、心中有责,做到勇于担责、主动履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领导干部必须自觉纠治权力观偏差,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

三、怎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正确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时刻警惕来自各方面的“围猎”,防止落入别人设置的“陷阱”。

(一)以公正用权为基本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领导干部掌权用权的本质要求。”《官箴集要》载:“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了公正是为官之本、用权之绳。现在领导干部出问题,多出在用权不公上。党员领导干部掌权用权,最重要的是要出于公心,做到公正处事、公道用人,坚持“五湖四海”,不搞亲亲疏疏,不拉帮结派,严格按照党的用人标准和政策办事。

(二)以依法用权为有效方式。实践证明,法治是现阶段规约权力的最有效手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契合全党全社会的政治意愿,也是长期执政条件下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党员干部要以严守权力的规范为要义,坚决肃清在权力来源问题上一切错误观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以为民用权为价值准则。毛泽东说“领导就是责任”,邓小平讲“领导就是服务”。党员干部是被人民推选、受人民重托、代表人民来行使权力的。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连,有权必有责。党员干部应当强化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对权力怀有敬畏之心,对人民怀有谦卑之心,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找准权力的着力点,以权力的合理行使主动回应人民关切。

(四)以廉洁用权为底线。廉者,政之本也。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要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时刻念好“紧箍咒”、把好“总开关”。要以廉洁自律为基本行为准则,坚持用廉洁文化启智润心。要将制度约束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强化权力的监督。要大力发扬民主,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工作中切实尊重和维护广大党员权力,鼓励广大党员讲真话、讲实话,坚决反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坚决反对搞“一言堂”、个人专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真正形成和保持是非功过分明和团结向上的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非‘凡夫俗子’所能用”。领导干部对待权力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做到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遵守权力使用的纪律规定,牢记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正确方向,确保权力行使的神圣性。总之,党员干部唯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作者单位: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