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1月11日

县法院进一步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

本报讯 (通讯员 顾业成 唐员员 李仙英) 近日,榕江县法院采取“立案调2件、诉前调23件”的审判机制,成功处理一批不服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为25名农民工讨回了“血汗钱”。这是榕江法院探索运用“示范诉讼+诉前调解”化解系列案件的又一范例。

农民工李某鸿等与天津某公司拖欠工资争议的25件系列案,榕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0月9日裁决天津某公司先行垫付给李某鸿等25名工人工资。天津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委托律师将李某鸿等25名工人告上榕江县法院。2020年11月6日,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法官与天津某公司的代理律师经过协商达成了“先立案2件,剩余的23件通过示范案例推动诉前调解消化”的共识。案件移送到民事审判庭后,承办法官龙家勇进行了认真阅卷,并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结合当前国家对农民工的保障政策,通过电话和见面的方式对天津某公司进行了耐心的“情理法”释明,最后通过“圆桌会议”组织双方开展精心调解。经过三天的对账核算,并邀请业主州移动公司和县移动公司人员参与,功夫不负有心人,2020年12月23日,天津某公司终于放弃“把官司打到底”的念头,本批立案的2件成功促和,剩余的23件也在同日实现同步达成调解协议,第一期当庭支付105020元,第二期春节前兑现完毕。25名农民工的“血汗钱”也将在春节前兑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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