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黔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设计的剑河“江北1号”住宅小区,原规划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文化站(图书馆)、社区卫生站、社区服务中心(邮政、快递等)位置在12至15号楼的负1楼,因该区域与业主集中住宅区距离相对较远,车库入口处人流、车流较多,存在安全隐患,加之负1楼通风、采光差等因素,不适宜作为小区管理服务用房。
为此,我公司拟对原物业管理用房、文化站(图书馆)、卫生站、服务中心的位置与2号楼102、103室,3号楼102、103室,4号楼101、102室进行同等面积互换,把所有用房连成一片进行统一布局、集中管理。
1、公示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月11日(共7天)
2、公示地点:江北1号小区各单元出入口
3、联系电话:0855—5258777
特此公示
剑河县黔锦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