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2月07日

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公告

雷富荣:

原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酉阳支公司与被告雷富荣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622民初14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雷富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酉阳支公司赔偿款32,800元。案件受理费620元、公告费380元,由被告雷富荣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已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黄平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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