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绍艺:
本院受理原告许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5万元;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逾期利息6531.25元(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2年8个月30天,依1年期4.75%利率计算);3、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4时10分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