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黔东南州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月27日在凯里召开,受政协第十二届黔东南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州政协副主席贺代宏向大会作关于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提案的总体情况
州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广大州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中共黔东南州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政协的有力指导下,积极通过提案履职建言,共提出提案182件,经审查立案179件。其中,委员提案152件,民建州委提案5件,民进州委提案4件,民盟州工委提案2件,农工党州工委提案4件,州工商联提案8件,州政协文化文史与学习委、教科卫体与港澳台侨委、人口与资源环境委提案4件,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截至2020年底,所有提案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为100%,满意率为99.44%。
(一)在经济建设方面,提出提案68件。《关于统筹创建黔东南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州的建议》,州委、州政府主动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对接和争取,积极向国家林草局申报创建“国家林下经济试验示范区”。以发展林菌、林药、林鸡、林蜂为主业,全方位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纵深发展,建成林下经济“百千万”工程基地2433个,为试验示范区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关于加快制造业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建议》《关于做好全州“黔货出山”的建议》等提案,受到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予以吸纳。
(二)在政治建设方面,提出提案19件。《关于制定政商交往规则促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建议》《关于推进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建议》《关于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建议》等建议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得到认真落实。
(三)在文化建设方面,提出提案17件。《关于建设国家长征文化公园黔东南重点区的建议》,组建了以州委书记为组长,州委副书记、州长为第一副组长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黔东南建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配合省工作专班完成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保护建设规划》各项工作,编制上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73个,申报资金28.06亿元。《关于整合非物质文化保护经费和民族文化保护资金组织编撰民族文化大型系列丛书的建议》《关于做强自媒体短视频产业,讲好黔东南文化故事的建议》等建议也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落实。《关于将传统苗侗年节列为法定假日的建议》,经省、州人大反复调研论证,在2020年新修订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中得到落实。
(四)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提案63件。《关于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的建议》,州政府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计划投入6亿元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应急装备建设,通过三年时间完成63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任务。《关于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大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训技术人才力度的建议》等建议得到相关部门采纳并认真办理。
(五)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提案12件。《关于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建议》《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采纳,并取得成效。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狠抓提案质量。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印发提案参考题目引导委员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提案。组织举办提案知识业务辅导,不断增强委员撰写提案的业务能力。严格立案标准,完善审查流程,加强与提案者沟通,积极做好提案的并转工作,不断强化委员的质量意识,切实提升提案整体质量。
(二)深化提案督办。持续推行州委、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制度,遴选16件重点督办提案,州委、州政府、州政协主要领导亲自点题并作出批示,突出了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作用和推动力度。发挥提案委桥梁纽带作用,与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确保提案得到有效办理。
(三)完善提案制度。主动向州委汇报《提案工作条例》修订情况,得到州委高度重视,纳入重大改革事项予以推进,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按要求报批后,以州委文件下发新修订的《提案工作条例》,强化了条例作为提案工作基本制度的执行力和权威性。建立与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在全会期间实行联合办公,提升提案征集与立案审查的效率与准确性;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工作协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共同促进提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的落实。
(四)开展提案表扬。回顾总结本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在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全体承办单位的广泛参与下,评选出100件优秀提案、30个先进承办单位、40名提案工作先进个人,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扬。
三、2021年提案工作思路
2021年,州政协提案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质量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扣中心大局和热点难点,通过提案精准建言,为支持和服务“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发挥提案的积极作用。一要坚定不移地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提案工作的根本原则,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工作七个方面的重要指示作为提案工作的基本遵循。二要牢固树立提案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制定实施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选题、加强调研,打造一批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的高质量提案。三要深化提案办理协商,坚持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深入开展选题协商、立案协商、重点提案协商、同类提案办理集中协商等,努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四要改进工作方法,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加强知情明政服务,落实提案工作有关制度,稳步推进智慧提案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提案服务质量。
(黔东南州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拥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