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3月10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劲松:

本院受理原告凯里市凯康汽配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你偿还巴斯特润滑油货款总金额16472元,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程序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号(小)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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