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钢:
本院已受理原告王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住址不详,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程序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主要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所欠柴油款28885元。二、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189.7元(以28885元为基数,年利率15.4%计算自2019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1月9日共计14月的利息,后期利息以同样标准计算至付清全部款项为止)。三、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3000元。四、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你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