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3月26日

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 付光斌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办好群众的事情,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强化宗旨意识,涵养为民情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要始终把人民摆在心中最高位置,主动回应群众的所思所盼,及时解决群众难点堵点,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把群众作为最大的靠山,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将基层作为党员干部的“练兵场”,干部主动下基层,与群众同坐一条凳、同吃一锅饭、同饮一壶水,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强化责任担当,办好群众实事。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关键是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要围绕群众的关心关切,制定民生实事计划,分解任务、统筹推进,着力解决好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饮水等问题。要组织广大基层党组织聚焦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群众等工作,开展党员先锋岗、承诺践诺等活动,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强化作风建设,激发担当作为。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打折扣的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注重实绩导向,不搞表面文章、政绩工程,把群众的事情办“实”。要坚持严管厚爱,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担当作为等问题实行“零容忍”,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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