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文平
学生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谐。为了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三穗城镇道路交通监管部门在县城民高、一小学校门前斑马线安装红绿灯,使上学、放学人流高峰期,交通车辆按照红绿灯信号有序通过,学生、行人安全通行。这一措施得到社会的高度赞赏,学校门前交通安全得到保障。
但是,三穗县城扩展速度较快,城镇常住人口密度不大,非学生上学、放学人流高峰时段,学校门前斑马线行人不多;醒目的斑马线两端,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辆必须按照红绿灯信号,等绿灯亮起才缓慢通行。
近期,笔者观察到,学校门前红绿灯实行动态设置:学生上学、放学人流高峰期红绿灯正常启用,车辆、学生、行人按红绿灯信号红灯停、绿灯行。其它时段设置黄灯持续闪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持续闪烁的黄灯属于闪光警示信号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这样大大提高了车辆的通行流量,更好地服务社会。
学校门前红绿灯动态设置,这一细节,体现了管理者便民、利民、为民的崇高理念,实实在在把“美好生活”落在实处。不是,安装了红绿灯就完事了,尽责了;而是,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同时,又考虑到车辆的通行快捷,把事情办得更完美。目前,在我们的生活环境中,像这样相似的细节,还有许许多多,没有得到管理者的高度关注,忽略了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希望所有承担社会管理部门要树立为民崇高理念,把事做好,把好事做得更好,方显“美好生活”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