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4月12日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多赢效应

○ 张玉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会议指出,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4月8日《人民日报》)

相较于此前对医保个人账户必须用于参保者本人的门诊看病和购药支出,而不得随意转借他人的“硬性”限制,此次“允许家庭成员共济”的制度松绑,显然不无“放开”、“灵活”和“共享”的积极意义。

首先,“家庭共济”契合医保本质。医疗保险的本质特征就是参保者在患病时可以得到“互济”与“补偿”。虽然医保个人账户的设置初衷是要保障参保者本人的门诊看病和购药支出,但对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在内的一家人来说,他们却是血脉相连和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属社会大家庭中的一个“细胞单位”。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符合“互济”精神,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医保体系,此举并不构成任何伤害。

其次,“家庭共济”彰显医保公平。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尽管每个家庭成员都有自己相对应的医保归类。但因其医保标准和身体状况并不相同,这就导致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差别很大。部分健康人群的个人账户大量结余,而少部分年老、体弱人群的个人账户却入不敷出、个人负担沉重。这显然不尽合理。实行“家庭共济”,可以有效调剂,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医保公平。

其三,“家庭共济”放大保健功能。医保的直接功效就是看病保健。由于家庭成员间具有彼此照应、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血亲关联,其每一成员的健康状况都牵动家人的心,关乎到全家福祉。更何况,大多家庭的“钱袋子”的都是有分有合。“一人住院、全家凑钱”更成为家庭常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把职工个人账户上的资金让渡于家人使用,就是在间接保障自己的“健康”。毕竟父母生病需要子女服侍、丈夫健康少不了妻子关心,每个人的健康都不可或缺。“家庭共济”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保健功能。

解读“家庭共济”的涵义,意味着把全家每个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汇拢到一个池子里集中使用,既可确保其用于就医的“医保”属性不变,还有效规避医保资金沉淀,同时也不会带来任何“浪费”风险;“家庭共济”赋予每个参保人更多的选择权利,有助于提升家庭成员的医保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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