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刘 琴:
本院已受理原告薛虹诉被告刘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讼请求为:一、要求被告刘琴归还原告人民币柒万元整;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你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7月13日14时30分在本院(1)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