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乾:
本院已受理原告罗云燕诉被告吴应乾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2、请求判令男孩吴宇辰归被告抚养,女孩吴秀玲归原告抚养,互不支付抚养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定于2021年7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凯里市人民法院炉山人民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4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