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4月17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潘方勇:

本院受理原告王庭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2601民初15759号,因你现住址不详,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601民初157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事项如下:一、被告潘方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王庭勇欠款38000元及利息4341元。二、驳回原告王庭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48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王庭勇负担58元,由被告潘方勇负担1290元。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4日

--> 2021-04-17 1 1 黔东南日报 c157412.html 1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