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东: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北京路支行诉欧亚东信用卡纠纷一案【(2021)黔2601民初1492号】,因联系不上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3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