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兰:
本院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北京路支行与张文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于2021年7月6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8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