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4月22日

贵州省剑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龙安彦:

本院已受理原告杨奉洲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黔2629民初343号。原告诉称:原告从2019年3月20日起在交沙至白沙建设道路水泥硬化,你欠付其挖机费9600元。因你拒绝支付,现原告诉请判决你支付挖机费96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7月12日14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剑河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1日

--> 2021-04-22 1 1 黔东南日报 c157675.html 1 贵州省剑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