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海:
本院已受理原告王华文诉被告潘光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偿还2019年5月13日借款本金100000元,并从2019年12月12日起按银行借款利息计至还清之日。2、要求被告偿还2019年6月14日借款本金100000元,并从2019年12月13日起按银行借款利息计至还清之日。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1年7月20日11时00分在凯里市人民法院炉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