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本院根据贵州成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贵州中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贵州洲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截至2021年3月31日,贵州中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评估价值为200763406.00元;目前为止,经初步债权审核债务人债权总额为277852096.88元。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4月21日裁定宣告贵州中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