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杨 德: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与被上诉人杨德、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二审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6民终5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074元,由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