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6月04日

黔东南党史

1951年 (11月—12月)

11月 丹寨县第二期4个乡的土改结束。

12月6日至9日 镇远地委召开雷山、剑河、台江、天柱、锦屏5县干部会议,贯彻省委对边沿地区反封建斗争的工作方针,研究布置这些县的土地改革。会议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的土改要执行省委只反匪首、不反霸的规定。

12月20日 镇远地委就整顿和建立人民法庭向各县委提出要求:已土改的地区要整顿人民法庭,边沿地区要迅速建立人民法庭。

12月27日 镇远地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和省委第三次党代表会关于在1952年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选自州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黔东南州历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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