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6月05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田 红:

原告凯里市恒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王泽镕、金贵强和田红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田红下落不明,特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2601民初8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凯里市恒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元、公告费200元,共计225元。原告凯里市恒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现原告凯里市恒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提出上诉,因被告田红下落不明,现公告送达本案的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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