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7-8)
7月初 黎平县在大稼 、尚重、路田、爱众、双江、肇兴、地坪、龙额8个乡开展第四期土改。11月底结束,全县完成土改任务。
7月29日 西南局批准,张金屏任镇远区专员公署副专员兼公安处长;吴志远任镇远地委秘书长,刘学民任地委组织部副部长,两人均参加地委为委员。
7月30日 镇远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和全省第三次组织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区整党和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在整党中按照党员八项条件,对党员进行教育;对有错误的党员,按照思想教育从严,组织处理从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审查和处理;在整党基础上分批分期发展新党员。地专机关的整党8月3日开始,21日结束。
8月20日 西南局批准 ,张玉环任镇远地委副书记。
(选自州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黔东南州历史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