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3月—5月)
3月31日 镇远地委、专署、军分区对1953年的清匪工作发出联合指示: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成立清匪委员会,以政治斗争为主,军事打击为辅,开展清匪工作;加强剿匪武工队的政策教育和思想教育;实行各县包干,限期查明残匪。
3月底至4月 镇远地区各级干部在初步整风的基础上,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新三反。通过有领导地进行自下而上的批评,认真清理纠正了因官僚主义处理错了的案件。
4月3日 镇远地委向各县发出指示,在整顿互助组中克服干部的冒进情绪。
5月6日 省人民政府通知,经中央批准,张金屏任镇远专署专员,张武云、吴通明任副专员。
5月17日 镇远地委、军分区对人民武装工作发出指示:各县、区党委及人民武装部门在农忙季节应组织民兵大力参加农业生产;必须纠正乱使用民兵及取消民兵工作的作法;民兵工作必须由各级地方党委切实掌握,不可由军事系统单独管理。
5月28日 为安置转业军人,镇远地委、专署、军分区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做到安置好、宣传教育好、招待好,务求做到人人有家,个个有业。
(选自州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黔东南州历史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