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2月)
1月8日 镇远地委根据重点地区在试办农业合作社中存在的问题,向各县提出要求:建社要坚持“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由简单到复杂”的原则,稳步进行。第一批建立的11个试点社,要搞好冬季生产,以显示集体经济的优越性。
1月11日 镇远地委下达全区1954年1月到6月粮食统购计划指标。要求各县委认真做好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宣传,使农民认识统购统销的重大意义;严格审定用粮计划,保证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同时,要在统销总控制数内留出一部分机动粮,以备不时之需。
2月5日至10日 镇远专区召开第五次贸易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国营商业就是社会主义商业,其基本任务是发挥主体作用,保证国家工业化的顺利进行,巩固工农联明。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要利用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限制、改造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
2月10日至19日 镇远地委 举办全区办社训练班,县、区、乡、社干部共198人参加。通过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中央关于举办农业合作社的决议,及省委关于办社的指示精神,总结了已办22个社的情况,制订了至3月中旬再办27个社的计划。
2月20日至26日 镇远地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讨论贯彻省委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一个大规模的群众爱国农业增产运动,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的工作方针。地委结合本地区情况,提出迅速掀起群众性爱国增产热潮,全区全年增产粮食6%的要求。还提出要按计划办好农业社,大力发展互助组。强调尚未兴办互助组的少数民族地区可重点试办,不要一哄而起。
(选自州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黔东南州历史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