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潘锋) 今年以来,黄平县纪委县监委立足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盯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不断释放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具体化的“探头”功能。
具体工作中,被监督单位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负责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将会议议题报给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被监督单位拟研究的事项所涉及的系统行业业务和相关政策,在查询有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个人分析、组内讨论等方式对会议事项进行综合研判,做到监督事项底数清,监督决策情况明。同时就议题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拟定初步的监督意见建议以及风险防控措施。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决策过程中,根据现场研究情况,结合事前分析研判形成的初步监督建议,对决策的程序性以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全面监督,同时兼顾决策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对存在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对存在违规违纪等倾向的现场直指症结并纠正。
“为了防止‘一督了之’,我们更加注重事后监督。”该县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通过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和听取汇报、个别访谈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已会议通过的决策事项就人员落实、任务推进、执行效果等方面回头开展“嵌入式”跟踪和“贴身式”监督,有效防止了“三重一大”事项虚假执行、盲目执行、替换执行、附加执行等变形走样的情况发生。
截至目前,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312场次,提出意见建议124条,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31次,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4个。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工作要求,凸显派驻监督成效,通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强化权力制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