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7月10日

天柱县:

顾客买水果漏付款 警察及时出手追回

本报讯 (通讯员 石开霞) “谢谢警察叔叔!谢谢,谢谢……”7月4日11时24分,天柱县渡马街上李某音发微信不停地向渡马派出所民警致谢。

原来,当天上午9时许,在天柱县渡马街上经营水果店的李某音卖水果给顾客,结账时合计是41元,匆忙中顾客在付款过程中只支付了4元,当时李某音忙着招呼其他顾客,也没有注意查看微信收款,待其清账时才发现那位顾客少付了37元,而此时顾客早已乘车离去不见踪影,他只能求助渡马派出所帮忙。

接警后,渡马派出所民警向李某音了解,得知买水果的人驾驶一辆白色的越野车,车牌号看不清,只看见越野车往白市镇疾驰而去。民警当即走访周边群众,并调取周边街面店铺的监控视频,同时请求县公安局图侦室的同事调取沿路的监控视频,经大量比对,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锁定了白色越野车的车牌,经确认,越野车的车主叫张某某,系渡马镇人。

当民警拨通张某某电话表明来意时,张某某才发现自己在付款时少按了1,以致于少付了37元,他表示马上再给水果店老板李某音支付余款,同时也对公安民警和水果店老板表示歉意。

追回来的数额虽小,却温暖着民心,更彰显着公安民警的为民情怀。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天柱县公安局渡马派出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主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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