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顺 )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爱护,没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后我将吸取经验教训,深刻反思,对照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日前,三穗县纪委监委对一乡镇干部因履职不到位导致部分退休干部养老金多发、少发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这是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一个实例。
今年以来,三穗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在用早、用准、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上半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部9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76人次,占80.9%。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能够帮助党员干部及时认清问题、纠正错误。”据了解,三穗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结合“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动态掌握和分析研判“树木”和“森林”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把抓早抓小融入日常工作,做到提醒常在、警钟常敲。
通过约谈乡镇、部门“一把手”,督促其担负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身边人,在发现苗头性问题的第一时间进行批评教育。对在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途径发现的轻微问题,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第一种形态”方式“把脉问诊”。
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完善后续跟进措施,通过对受处理对象开展关怀教育、鼓劲打气,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帮助干部纠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实现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
此外,为防止“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加大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约谈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随机抽查,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常态、规范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将纪律挺在前面,真正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发展。”三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