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7月13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魏凡龙:

本院已受理原告郭德定、李世民诉被告任庭波、魏凡龙及第三人凯里市广正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停运损失费、车辆承包费:从12月9日下午停放到12月20日、21—23日修车三天,共计14.5天,14.5天×800元+11600元+修车费2200元,共计13800元;二、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5日

--> 2021-07-13 1 1 黔东南日报 c163462.html 1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