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正林:
本院受理滕明永与伍正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材料款310419元,并从2021年6月8日起以31041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材料款全部付清之日止(暂算至2021年6月15日利息为348元)。2、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险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