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2月)
1月4日 州委作出 1958年大力发展地方工业的规划。规划新建地方工业项目79个,扩建19个,年底总产值1126万元,生产煤、铁、电、磷肥等32个品种。为加快地方工业的发展,州委要求各县有一名副书记专管工业,并决定成立县委工交部。
1月12日 州委决定修建雷(山)、榕(江)公路。这条公路全长98公里,是一条沟通雷山、榕江等县与外地联系,活跃物资交流的主要交通线。经过各族群众的努力,公路于年底修成通车。
2月26日 州委批转州编制委员会《关于1958年全州行政编制的意见》。州级机关编制定为407人,比1957年编制442人减少7.9%;16个县级机关编制为3327人,比1957年编制3479人减少3%;72个区编制为1007人,比1957年编制1088人减少7.4%;3个区级镇编制为56人,与1957年相同。
(选自州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黔东南州历史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