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7月27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潘永兵、潘薇: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杨雪梅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贵州苗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人杨雪梅向本院提出追加潘永兵、潘薇为被执行人的书面申请,现已申查终结,因无法联系你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2601执异17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追加潘永兵、潘薇为(2020)黔2601执4822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潘永兵、潘薇分别在尚未缴纳出资的700万元、300万元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限你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403办公室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2日

--> 2021-07-27 1 1 黔东南日报 c164389.html 1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