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7月27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皓、黔东南州武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行与杨皓、黔东南州武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杨皓、黔东南州武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杨皓、黔东南州武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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