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平:
本院受理的(2021)黔2601民初5060号原告王阿衣诉被告孟庆丰及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现住址不详,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依法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10317.7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4时10分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