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8月03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 丽:

本院受理原告王嘉熠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补偿原告夫妻共同车辆(雷克萨斯小型轿车,购买价值25.8万元)款项10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与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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