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贸中心全体业主:
温州商贸中心项目经过我公司的不懈努力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现已完成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完成了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全部商品房(及商铺)的不动产权证(大证),业主已可以办理不动产证(小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速来我公司领取商品房过户登记的相关材料
请全体业主在2021年8月5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公司售楼部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并领取商品房(及商铺)的不动产权证(大证)。若购房业主不能及时前来领取相关材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
二、业主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便核对
1、购房合同;2、备案登记表;3、买受人购房收据原件;4、银行按揭合同;5、银行放款凭证;6、买受人身份证原件;7、房屋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三、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小证)所需如下材料
1、商品房(商铺)买卖合同原件;2、备案登记表原件;3、不动产权证(大证);4、维修基金收据;5、增值税发票;6、契税发票;7、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注:维修基金收据由业主自行到开发区建设局一楼办理并交款后出具;契税发票由业主自行到开发区政务中心缴纳契税后开具。
特此通知
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