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乾:
本院已受理原告罗云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原告罗云燕对本院作出(2021)黔2601民初1585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2601民初1585号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诉讼请求:1、请求撤销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2021)黔2601民初1585号民事判决书。2、请求判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支持上诉人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的诉求。3、请求判令一、二审诉讼费及公告费由被告承担。】本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向本院提交答辩状,本院将移送至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