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8月05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林海、郑晓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申请执行张林海、郑晓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张林海、郑晓秋所有位于1、贵州省凯里市金井路13-1号-1层1号(权证号:00027858,建筑面积:244.26m2);2、贵州省凯里市金井路13-1号-1层2号(权证号:00027856,建筑面积:250.11m2);3、贵州省凯里市金井路13-1号-1层3号(权证号:00027859,建筑面积:198.85m2);4、贵州省凯里市金井路13-1号-1层21号(权证号:00027854,建筑面积:1093.66m2)。上述共计4处商业用房进行了价值评估,因被执行人张林海、郑晓秋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贵州精诚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估价报告编号为:黔房精诚估字(2021)第074号司法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公开拍卖变卖通知书。

评估结果如下:

1、贵州省凯里市金井路13-1号-1层1号(权证号:00027858,建筑面积:244.26m2)的评估价值为189.34万元;2、贵州省凯里市金井路13-1号-1层2号(权证号:00027856,建筑面积:250.11m2)的评估价值为211.17万元;3、贵州省凯里市金井路13-1号-1层3号(权证号:00027859,建筑面积:198.85m2)的评估价值为155.78万元;4、贵州省凯里市金井路13-1号-1层21号(权证号:00027854,建筑面积:1093.66m2)的评估价值为1007.7万元。上述共计4处商业用房评估价总值为1563.99万元。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公开拍卖变卖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不服的,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关依据,否则视为无异议。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9日

--> 2021-08-05 1 1 黔东南日报 c165139.html 1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