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公开、公正,黔东南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1年8月15日起,在黔东南州境内的沿榕高速(S25)启用移动测速设备,相关设备将对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记录,并依法给予处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移动测速设备点位
沿榕高速(S25)381Km+800m双向。
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上述路段限速值为80Km/小时,对记录的机动车超速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释义》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罚。
三、设备启用时间
本公告设备自2021年8月15日起正式投入使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限速标志标明速度行驶。
特此公告
黔东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