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3月)
1月16日 州委召开整风整社试点工作组负责人座谈会,讨论整风整社的形式和方法问题。这次整风整社试点工作是上年冬开始的。会议根据试点的情况认为,整风整社可采取两种形式:一是派工作团去帮助公社整,一是靠公社自己的力量进行。在整风整社中,首先自下而上逐级建立贫下中农委员会,在整风整社期间实行一切权力归贫下中农委员会。
2月23日至27日 州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必须围绕春耕生产进行的意见》,讨论春耕生产。
3月30日 州委批转《共青团州委关于整团和开展“五好”活动的意见》。州委在批示中指出:“整团是整风整社的一个组成部分,各县、社党委在整风整社的同时,应加强对整团的具体领导,作到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验收,并在整风工作队中确定党团员干部兼管这一工作。务必使整团达到纯洁队伍,健全组织,提高觉悟,改进作风的目的。”批示还指出:“整团应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处分的面不宜过宽。”
(选自州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黔东南州历史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