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8月16日

黔东南党史

1963年(10-12月)

10月21日至28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到会各族代表286名,列席人员105名。杨富和副州长代表州人民委员会作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吴朝明副州长作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61年、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再荣作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了州人民委员会委员23名,选举王德安(苗族)为州长,选举杨富和(侗族)、吴朝明(苗族)、刘学民、王耀伦(苗族)、陆光玉(侗族)为副州长,选举杨再荣(苗族)为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并选举了自治州出席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9名。

12月25日 州委、州人委决定成立州计划生育委员会,龙贤昭任主任委员。

1963年 全州国民经济开始全面好转。除粮食生产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总产比1962年略有减产外,绝大多数主要经济指标都完成和超额完成了计划。

(选自州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黔东南州历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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