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海欧) 今年以来,镇远县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工程,通过与党的领导、基层队伍建设、普法宣传“三结合”,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民主法治建设与党的领导相结合。该县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基本目标,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乡村建设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让民主法治建设与党的领导相结合,形成互推互动的良好法治乡村建设格局。
民主法治建设与基层队伍建设相结合。牢牢抓住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和农村党员这一关键群体,进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双培养工程。通过培训提高基层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逐步建立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机制,促使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有效进展。据统计,目前已培养“法治带头人”197人、“法律明白人”651余人,发挥了显著的带动作用,“规范做人、规矩办事”已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民主法治建设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统筹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乡村已有公共党建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知法、学法、懂法。同时,选派公职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认真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落到了实处。
据悉,镇远县已荣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7个。接下来,该县将继续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力度,发挥典型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