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8月17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2601民初6258号

赵 健:

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凯诺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赵健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混凝土货款60280元以及违约金1904.32元【违约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计40%计算至全部货款履行完毕之日止,截至2021年7月30日,暂计1904.32元。】合计62184.32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6日

--> 2021-08-17 (2021)黔2601民初6258号 1 1 黔东南日报 c166111.html 1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