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欧邦伟 杨满香) 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在高层民用建筑违规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等七种行为最高罚1万元。8月以来,黎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针对全县高层民用建筑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消防违规行为。
8月12日,黎平大队监督员对辖区内的桃源居小区、良瑜公园府邸小区、利南家园小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桃源居小区2栋高层建筑消防监控室只有1人值班。根据《规定》第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大队监督员按照《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对相关物业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这是新规施行后,针对黔东南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违规行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下一步,全州消防部门将加强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社会面宣传,并针对辖区内高层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违规行为持续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