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本人肖明,男,32岁,汉族。因销售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2021年7月被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雷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现雷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侵权责任。本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诚恳向社会各界人士道歉,并在此保证,以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致歉人:肖明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