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8月24日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2601民初6002号

张 旭:

本院已受理原告潘舟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120000元及利息(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逾期利息)。(截至起诉之日利息暂计1000元)总合计:121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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