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何晓敏 杨懿 杨再明) 近年来,榕江县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优秀非物质文化艺术得以继承、传播、繁荣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助推着榕江的乡村振兴。
榕江县兴华水族乡摆贝村是一个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村寨,全村共有477户2352人。这里苗族妇女祖祖辈辈都是自己纺纱织布制作服饰,世代相传的刺绣和蜡染工艺精美。摆贝村苗族妇女潘老拉是榕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服饰文化代表性传承人,近年来,她家不仅靠传承刺绣和蜡染工艺走向致富路,还带动乡亲们一起增加收入。
“做这个衣服大家都很喜欢,村里的人都来跟我学,我都会教他们,到现在我已经教了100个人了。做好的衣服也不愁销路,基本上是深圳、广东、 北京来的游客购买 ,像手机包、钱包、百鸟衣都是很畅销的产品,还有的客人一次订了三件白鸟衣,今年的收入共得58000元左右,去年得了80000元。”潘老拉说。
潘老拉的丈夫朱守财告诉笔者:“摆贝村是个旅游村寨,收入来源主要是靠蜡染刺绣,现在我俩做这个蜡染刺绣也赚了点钱,把家里的房子装修漂亮了,我们还想努力把蜡染刺绣工艺发展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在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点卧龙社区里,笔者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刺绣代表性传承人欧君梅的刺绣工艺厂,欧君梅正忙着带领绣娘们赶制订单。2014年欧君梅创办了榕江县黔源侗族刺绣工艺厂,多年来,她一边生产一边培训,带领易地移民搬迁群众家门口就业增收。
在刺绣工艺厂里上班的务工人员告诉笔者,来这里干活,可以补贴家用,也方便照顾小孩,照顾家里的老人,现在的政策很好,来厂里工作,一个月可以获得2000多元的工资。
近年来,榕江县大力挖掘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盘活民间非物质文化资源,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并将非遗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着力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用非遗文化、非遗产业带动村民脱贫致富。
目前,榕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有:世界级人类遗产“侗族大歌”1项、国家级9项、省级32项、州级42项、县级163项。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57名,其中国家级传承人1名、省级传承人8名、州级传承人1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