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
1月6日 州委召开全州电话会议,制止乱发林业津贴、乱砍滥伐山林、侵占集体土地等现象。州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克服涣散软弱状态,振作精神,亲自动手,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在春耕大忙前把这些歪风坚决制止和纠正过来。州委决定从20日起关闭木材市场,撤销公杜的林工商公司,对在县内采购木材的团伙和人员限期离开;对建在责任田里的房屋、砖瓦窑,各地要限期拆除和撤出;对乱发林业奖金、补贴,各县要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并按照财经纪律作出纠正和处理。
2月20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州委发出整顿企业的通知。要求除整顿国营企业外,州属、县属重点集体企业也要分两批进行全面整顿。第一批整顿1982年结束。
2月25日 州委提出《关于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指示精神,整顿社会治安,开展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的“五讲四美”活动,实现社会治安社会风气和党风有一个明显的好转。
(选自州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黔东南州历史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