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1年09月07日

贵州璟和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台江县精细化工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贵州璟和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台江县精细化工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贵州璟和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将主要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州璟和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台江县精细化工生产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贵州璟和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革一镇台江经济开发区长兴路

总投资额:15000万元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48.56亩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营运期共有职工54人,其中生产员工48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6人。2班制,每班12小时制,年工作300天。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个生产产房、1个原材料仓库、3个储罐区、1栋综合楼及配套的锅炉房、循环水站等。其中1#厂房内设置1条1,4-二羟基蒽醌生产线,年产1,4-二羟基蒽醌3000t;2#厂房内设置1条亚磷酸三甲酯生产线,年产亚磷酸三甲酯3000t。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贵州璟和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台江县精细化工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三、查询方式

现向公众进行第二次环评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众可登录http://www.gztaijiang.gov.cn/jjkfq/jkzc/202107/t20210724_69261053.html进行查看。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贵州璟和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台江县革一镇台江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13912574282

邮 箱:2944472381@qq.com

公众可至台江县经济开发区网站下载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贵州璟和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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